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、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》等相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,经过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,教育部拟同意以下设置和更名:
- 新设:安徽公安学院改为蚌埠医科大学;
- 更名:合肥学院改为合肥大学;
- 更名:浙江科技学院改为浙江科技大学;
- 更名:嘉兴学院改为嘉兴大学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。如果对设置或更名存在异议,请署名并致函教育部反映。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,教育部发展规划司,邮编:100816
传真:010-66020442
电子邮箱:ghsszc@moe.edu.cn
(央视记者高晨源报道)